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发布时间:2020-06-18 11:47:00 信息来源:
改革事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许可证件名称: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审批层级和部门:省级新闻出版部
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一、具体改革举措
1.明确设立条件、变更项目,公布承诺事项清单;
2.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设备等方面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查处年度核验过程中存在的岗位培训、委托制作、统计制度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3.对问题企业按期进行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附件:
1.事项办理告知书
2.告知承诺书
3.设立电子出版物制品制作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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