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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4:44:00 信息来源:出版处

  各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058日至630日(抽检单位面对面核验时间详见《2019年度期刊核验抽检样刊名单及面检时间》)。

  二、核验部门

  全省期刊核验工作,由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具体由出版处办理。

  三、核验地址

  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810室。前来核验人员,请持本通知复印件进入单位。

  四、核验程序

  2019年度期刊核验采用全面填报数据和重点抽检样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期刊出版单位应通过电子版形式,如实、准确填报2019年度各项数据。抽检期刊须填报纸质版年检表格并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由我局进行全面检查;非抽检期刊无须填报纸质版年检表格,不进行集中样刊检查。

  (一)填报数据。请各期刊出版单位将填录校对后的电子表格材料(附件34)及2019年度工作总结统一建成压缩文件(文件名用期刊名)后,于2020615日前,发送到邮箱727659901@qq.com,由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指导校正。期刊核验数据表可从中国记者网http://press.nppa.gov.cn/reporter/云南期刊”QQ群下载。

  (二)抽检单位面对面核验。各抽检单位经网上预审合格的材料,须先报主办、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再到我局进行面对面核验。

  抽检单位面对面核验所需纸质材料(A4纸打印):

  1.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13份;

  2.2019年度期刊出版单位工作总结》(报告内容需包括主题宣传、产业经营、融合发展、公共服务等情况

  3. 2019年全年样刊1套(含增刊);

  4.《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报送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要一致,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各单位要以本次年度核验为契机,对照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认真总结2019年的出版工作,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出版活动。

  (二)全面完成年度核验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做到专人专责地开展年度核验数据填报和材料报送工作,坚决杜绝填报旧数据、数据填报不齐、填报数据错误等情况的发生。凡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包括被缓验期刊)均须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核验数据,审核不合格的年度核验数据须重新填报,没有数据的期刊视为未能正常出版。对材料不完备,数据不全、失实,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数据不一致,自检报告和工作总结不认真、不全面的,不予通过。

   

  附件:1. 2019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细则

 

       2. 2019年度期刊核验抽检样刊名单及面检时间

     3. 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 (第1页

        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 (第2页)

        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 (第3页)

        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 (第4页)

     4. 云南省2019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056

   

(联系人:李为强  电话:1309533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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