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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09:50:45 信息来源:印刷发行处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管印刷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部署,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4〕3号)要求,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含2023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二)经国家新闻出版署2023年评审认定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三)已开展互联网平台公示的地区,继续优化平台功能,并对有关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四)省级出版主管部门对省管印刷企业、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各州(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当地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对本地查处印刷领域案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进行汇总。

二、报告程序

(一)年度报告程序

1. 省管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其他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州(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2. 印刷企业按要求向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附件1)。

同时,登陆云南省印刷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83.224.17.163:880/NewsPrint/sys/jsp/comm/login.jsp)填报《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其中,省管印刷企业经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交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8楼801室)。

3. 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于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企业,对未开展涉“非”涉“黄”印刷品自查自纠工作、未悬挂打击非法出版物举报牌的企业,要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

4.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汇总分析本地区年度报告情况,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附件2-6)。

(二)示范企业考核程序

1. 报送研究报告。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要对照六项基本条件分析企业发展态势,紧紧围绕所属的示范类别,研究总结企业发展的新成效、新问题和下步打算,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7)。

2. 开展现场检查。由省新闻出版局对云南出版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照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进行核查,对示范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3. 确认考核结果。省新闻出版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作出初步评定,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书面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复核有关情况后,发布公告对合格示范企业进行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和摘牌。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提振行业信心。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年度报告和示范企业考核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强化思想引领的有力抓手,引导印刷企业服务大局讲政治、守法经营讲规矩,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从改善心理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入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洞察发现积极因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将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到全行业,推动印刷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各地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年度报告及时排查发现监管薄弱环节,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经催报仍不参加年度报告的、失联的、数据造假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双随机”抽查、质量检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印刷企业设立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注重前瞻布局,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关口前移,做到政策靠前精准发力,加快推动本地区印刷业高质量发展。对于重点承印企业,要加强跟进指导,做好服务保障,统筹安排优质产能。要通过示范企业考核,了解企业创新发展实时动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支持示范企业建设,更好发挥示范企业在印刷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按时优质完整报送。今年的年度报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企业要认真核准数据,并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同时,要与2023年报告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于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摸清原因,确保报告数据准确。各地务必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报送省新闻出版局。其中,总结材料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印刷业发展趋势和问题,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之间的关系,既要从改善心理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角度出发,抓好用好行业发展积极因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实事求是认清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相关表格附件可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ynsxwcb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彭琛、茶文静;电话:0871-64175435,65311561;电子邮箱:xzwj_1213@qq.com。

附件:1.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2.2024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3.2024年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

4.2024年印刷园区建设情况表

5.2024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

6.2024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情况表

7.2024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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