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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及推荐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7:21 信息来源: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性,根据《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快报、年报工作以及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单位、个人通报表扬的通知》(中宣发电〔2023〕1号)要求,现就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图书出版统计调查制度》等12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省内各出版单位要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指标数据。

二、工作流程与步骤

(一)确定基层填报单位名录。各州(市)委宣传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各类新闻出版单位名单,确定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名录,了解各类新闻出版单位变动情况和规模属性,明确一定规模以上的印刷、发行单位为年报必报单位,按要求将名单报送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核实确认。

(二)填报、审核和报送数据。数据填报仍采用互联网在线报送方式填报。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通过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栏目的“新闻出版统计”报送,或直接登录“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124.42.45.176:8081)进行填报。

(三)核定数据。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组织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各数据填报单位。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要对照反馈的问题或疑问及时查找原因,按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和修正工作。

三、推荐表扬单位和个人

为激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宣部拟对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请各州(市)委宣传部、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推荐在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1个,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州(市)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对统计工作要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配合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做好本辖区统计数据催报、审核、报送等相关工作。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确保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人员变动后要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变更并做好工作交接。

请各州(市)委宣传部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中宣部表扬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单位推荐表》(附件1)《中宣部表扬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个人推荐表》(附件2)、《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统计联络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各州(市)委宣传部请通过云宣网邮箱报送至产业技术中心帐户,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请发送至电子邮箱。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到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云南省电影局网站(http://www.ynsxwcb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国平,任红。

联系电话:0871-64199976、64199746。

电子邮箱:315019793@qq.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云南新闻出版大楼709室。

附件:1. 中宣部表扬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单位推荐表

2.中宣部表扬2022年度新闻出版统计个人推荐表

3.各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统计联络员名单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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