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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1:01:10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滇机构,云南日报社驻各州、市记者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23〕21号)相关要求,现就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7日。

二、评估范围

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2023年9月30日及以前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类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包括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设立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派出机构。

三、评估重点

结合往年评估和年度核验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导向管理、集中整治、新闻采编、领导管理、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对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一)导向管理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否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地方实际,发挥扎根基层、影响广泛的自身优势,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二)集中整治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落实2023年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参与广告经营等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集中整治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严肃认真整改;驻地方机构人员是否存在兼职取酬、创办或参股经营实体、配偶开办广告文化类公司等情况;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进行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新闻采编情况。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实行新闻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安排采访;是否从事与新闻单位业务范围相一致的新闻采编活动;是否建立健全新闻采编工作记录、自查评估等规章制度;是否在新闻单位所办媒体年刊播新闻报道达到30篇。

(四)领导管理情况。新闻单位是否定期巡视检查驻地方机构,建立健全驻地方机构负责人任期、轮岗、审计、约谈、问责以及人员管理、培训、检查、公示等制度;是否存在擅自设立驻地方机构、以运营公司等名义设立驻地方机构等问题;是否保障驻地方机构的经费开支和工作人员工资。

(五)问题整改情况。评估驻地方机构对于日常监管、年度核验、综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评估程序

(一)各单位填写《云南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表》(详见附件),对照评估重点内容逐项评估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如实在“原因简述"中表述清楚相应情况。

(二)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滇机构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填写《云南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表》直接报送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开展终评;云南日报社驻各州(市)记者站开展自评后需先报所驻州(市)新闻出版局填写“市级评估”意见,由云南日报社地方新闻中心汇总盖章后报送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终评。省新闻出版局将在单位自评、州(市)新闻出版局复评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对各驻地方机构进行终评。

(三)本次综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省新闻出版局将对综合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连续两年综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四)请各中央新闻单位驻滇机构及云南日报驻各州(市)记者站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自评报告和《云南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表》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经所属新闻单位盖章后的PDF文档报送至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联系人:杨泽娥,0871-64199748;邮箱:1323055708@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充分认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综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有力组织落实。新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查纠本单位驻地方机构领导管理、建设发展、组织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真正把驻地方机构管理纳入事业发展全局。驻地方机构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自查,切实有力整改,以综合评估为契机提高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见行见效整治。要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参与广告经营等活动整治情况作为综合评估重点,严明规章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持续规范驻地方机构建设管理。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督促指导等方式,推动驻地方机构深化集中整治,形成常态长效。新闻单位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问题整改,健全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驻地方机构的领导管理,避免偏、松、软现象。驻地方机构要强化纪法意识,严格遵规守纪,把党的宣传纪律和新闻传播政策法规落实落细。

(三)从严从实评估。要坚持严的基调,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工作要求,严肃严谨严格做好综合评估工作。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严格把控评估标准,分项评估至少有三项为优秀,综合评估才能为优秀;分项评估如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综合评估为不合格。新闻单位要以本次综合评估为契机,对本单位驻地方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特别是要严查驻地方机构人员兼职取酬、创办或参股经营实体、配偶开办广告文化类公司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置,对问题多发、长期未发挥作用的驻地方机构主动调整优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估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评估不走过场、有效开展。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评工作。

附件:云南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表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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