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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23年度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16:47:22 信息来源:印刷发行处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新闻出版局定于2023年2月20日至4月30日开展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23年度审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省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以下简称《准印证》)均须进行年度审核换证。

2023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准印证》,参加2024年度审核换证。

二、审核内容

(一)编印出版物内容是否按照单位性质和业务分工范围出版,有无稳定经费来源、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有无刊载过存在导向性、政治性错误的文章和图片。

(三)是否在规定位置标注“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字样,是否违规冠以“××报”“××刊”“××杂志”等字样。

(四)有无违反如下规定: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或变相刊登广告;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使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合办”等形式进行出版印刷发行等活动;不得设立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或其他组织机构。

(五)是否严格按照《准印证》核准之项目编印出版;有无将出版物转包他人或其它单位编印出版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委托印刷的行为;是否按要求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缴送样本。

(六)有无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三、年度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登记表》1份(附件1)。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内页,A4 纸单面复印,加盖与证照单位名称完全相符的公章)。

(二)提交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三)提交2022年度编印样本1套。未按《准印证》核准信息提交样本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未能正常印发。

(四)如有变更《准印证》批准项目的,需填写《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变更登记表》(附件2),在换证时一并进行变更办理。

四、年度审核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省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8楼801室)。

(三)各编印单位要认真准备报送材料,按时完成年度审核换证工作。

(四)各编印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内容”要求自检自查,如实报告情况。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在《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度核验登记表》中如实报告,如隐瞒不报且不自行纠正的,将从严处理,直至注销《准印证》。

附件:

1.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度核验登记表

2.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变更登记表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琛,0871-64175435,邹方,0871-6531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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