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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7:51:07 信息来源:出版处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单位:

为实施好滇版精品出版工程,现将增补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2020-2025年)和申报2023年滇版精品出版工程出版前资助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2020-2025年)变更申请

(一)变更事项

1. 项目名称。适应市场和作者需求,对项目名称进一步优化的,但不改变项目内容。

2. 项目完成时间。因重大选题备案、作者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

3. 项目规模。优化项目整体结构,在项目原有规模基础上适当扩大或缩小规模。

4. 项目撤销。因重大选题备案、作者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不能推进的项目。

已经获得资助的整体项目或丛(套)书的分项,不予受理项目规模变更和项目撤销。

(二)申请材料

填报《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二、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2020-2025年)增补申请

(一)增补方向

1. 常规项目。重点增补以下内容:

(1)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出版项目;

(2)弘扬主旋律的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含虚构类);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创精品;

(4)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大众化通俗理论读物;

(5)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出版项目;

(6)反映学术前沿成果或填补空白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优质学术出版项目;

(7)创新形式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技知识的出版项目;

(8)重点理论读物的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少数民族语言类工具书等出版项目;

(9)“走出去”出版项目和经典互译项目;

(10)数字出版项目。

2. 主题出版项目。计划申请2023年度中宣部主题出版的重点出版物,项目策划完整,且2023年内能按时出版。申报时须提供项目策划书。

3. 已评审过的项目。已进入国家出版类规划(项目库)、获得国家出版基金和民文出版资金等,但未进入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的项目。

(二)增补数量

1. 主题出版项目。由各出版单位申报,报送不超过5个意向性主题出版项目。

2. 常规项目。各出版单位申报图书项目不超过5种、音像电子项目不超过3种。各州(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等申报图书、音像电子项目总数不超过2种。所有申报项目的出版时间不超过2025年12月。

3. 已评审过的项目。由各出版单位据实提交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后给予入库。

(三)增补材料

填写《滇版精品出版工程入库项目申报表》(附件2)、《滇版精品出版工程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3),主题出版项目须提供项目策划书,若有书稿(样片、样碟)也可同时提供。申报表纸质一式十份,汇总表、书稿(样片、样碟)各1份,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四)相关事项

申报主体为各州(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不接受下属单位或作者直接申报。

三、滇版精品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

(一)申报重点

1. 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库(2020-2025年)入库项目,以图书项目为主,同时资助少量已入库音像和电子出版项目。

2. 主题出版项目主要以申报2023年中宣部主题出版项目为主,往年入库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符合2023年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申报条件的项目也可申报。

3. 近两年内优秀“走出去”项目,仅限于图书项目,出版语种为除中文外的语种,主要受众面向非华语地区读者。与国(境)外出版单位签订版权输出合同或入选过国家级对外项目的优先。

(二)申报条件

1. 鼓励申报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常规图书项目应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主题出版项目应提供项目策划书及30%文稿;音像电子出版项目应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3月前完成出版。

2. 重大选题须完成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双重大选题须得到中宣部立项文书。

3. 出版单位以外的入库项目,须与我省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

(三)申报数量

主题出版项目中,云南人民出版社、云南教育出版社、晨光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可申报5个,其他出版单位可申报3个。“走出去”项目中,各出版单位可申报2个。其余常规项目中,各出版单位可申报图书项目5个、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项目1个。

出版单位以外的已入库项目,不占用出版单位申报名额,签订出版合同后由出版单位代为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滇版精品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一式五份,《滇版精品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一份,提交电子版。

2. 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出版合同复印件。

(五)相关事项

1. 各单位要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未达到上述申报条件之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初审时一律剔除。

2. 出版单位以外的申报主体申报的出版项目,自行确定省内出版单位,经评审后给予的资金资助作为出版成本,直接拨付到出版单位。

3. 各申报主体需对出版成本进行合理预估,获得的资助不够出版成本的,申报主体须自筹资金完成出版。无法自筹资金补足成本完成出版的,不得申报。

4. 已经获得省级财政及国家民文出版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资助经费中包含出版费用的不得申报出版费用,资助经费中包含创作费用的,不得申报创作相关费用及稿费。

申请变更、增补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8∶00;申请资助的材料报送起止时间另行通知。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904室,联系人及电话:吴丹,13987673331。

附件:1. 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2. 滇版精品出版工程入库项目申报表

3. 滇版精品出版工程入库项目汇总表

4.滇版精品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书

5.滇版精品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

下载查看:2023年滇版精品出版工程项目附件1-5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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