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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南省2021年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17:02:14 信息来源:出版处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有关阅读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书香云南”建设,进一步发挥我省各类阅读机构、阅读场所在全民阅读推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云南省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宣发〔2021〕1号)和《云南省2021年全民阅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拟开展云南省2021年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云南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推荐范围包括全省所有阅读(推广)机构、场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阅览室),社会公益性阅读场所。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必须常年坚持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组织机构健全、指导工作有力、活动开展经常、宣传广泛深入、阅读氛围浓厚、公益指导性强。开展的阅读推广活动具有创新意识,策划新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明显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二)申报单位开展阅读活动的软、硬件条件齐备。有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有固定阅读活动场所,有配套设施,有供阅读推广活动的照明设备、书架(柜)、桌椅等配套设施;有藏书不少于5000册,每年新增补图书不少于200册。

(三)定期开展主题阅读活动,具有1年以上持续化、常态化开展活动经验。每年开展线下主题阅读活动不少于12次,每次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组织活动时有阅读指导员,有阅读活动台账和相关宣传推广报道。

(四)在基层群众读书活动中发挥作用明显,受到群众高度认可的农家(社区)书屋。

(五)参评单位无非法与违禁出版物,无消防安全隐患。

二、推荐名额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推荐上报1个,各阅读机构自荐上报1个。全省评选2021年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共10个。

三、鼓励与扶持

被命名为云南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的阅读场所,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命名、印发通报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对被命名的全民阅读示范基地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其经验做法,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阅读机构评选表彰活动。对被命名的示范基地每个给予人民币1万元补助经费。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时间

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各州市全民阅读主管部门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各阅读机构汇集亮点进行自荐。两种方式均需填报申报推荐表并按时上报,如有可提供的视频、图片及其他媒体资料,可以用光盘或U盘提交。

(二)评选和公示

所有推荐、自荐对象材料汇总后,由省全民阅读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评审审核,必要时可现场考察。入选对象确定后,在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监督。

(三)管理与考核

云南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不进行重复评选。省全民阅读办公室适时对被命名的省级全民阅读示范基地进行考核或抽查。对未持续性开展读书活动、未保持基本阅读条件的场所,将取消命名,收回牌匾与证书。

联系人:郭佳;联系电话:0871-64113013,13608856790;传真:0871-64113013;电子信箱:44289471@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大楼411室。

 

附件

云南省2021年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申报表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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