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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11:08:42 信息来源: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

各州、市委宣传部,各主管主办及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和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经部领导同意,现将云南省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变化

2020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新出发〔2020〕18号)。从2021年开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以下变化:

(一)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并掌握的出版政策法规、编辑编校等业务知识,以及与行业发展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

(二)培训时长。2021年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从每年不少于72学时调整为每年不少于90学时,同时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培训形式。提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形式多样化、公益性,鼓励和支持出版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二、对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的变化,结合目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对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出版单位按照国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须按时完成90学时(含公需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二)鉴于组织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人员较多,不利于疫情防控和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今年的继续教育面授调整为各出版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培训要严格控制规模,鼓励开展视频培训。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需将培训方案报省委宣传部同意后方可组织。

(三)为方便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或组织培训确有困难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经与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云南出版传媒技工学校)沟通,可以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前提下,在10月31日前分批组织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有需要的单位可与学院对接。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联系人:陈召平,联系电话:13888201618。

(四)各出版单位组织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后,应及时向省委宣传部报送培训情况报告(含培训的时间、课程及参训人员等情况),以此作为各出版单位开展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评定学时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培训方案、培训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省社科院309室,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交换号B4),联系人:张丽英,联系电话:0871-64199651、13888200831。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可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看或下载,链接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75052.shtml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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