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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始华夏地 奋进新征程——建党百年版权保护回顾与展望

发布时间:2021-12-08 08:41:59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也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版权保护的理念传入了中国。在苏区,我们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出版物出版、印刷、发行的规定,如《宣传工作决议案》《关于建立全国书籍刊物发行工作的决议案》等。毛泽东1939年致周扬的信和194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稿酬标准提出了意见。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党就出台了若干与版权保护有关的规定决议,如1950年《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对保护版权作出了原则规定;1953年《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对纠正不尊重、任意侵犯作者权益也作出了具体规定。1957年完成了《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经过多年努力,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同期,国务院相关著作权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也逐步出台,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2年《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2004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0年《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陆续出台。著作权法修正案于2001年10月正式通过并实施。我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TRIPS协议》等6个重要国际公约。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30年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国特色版权法律体系,构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版权保护制度,走过了西方国家走了几百年的路。正如前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评价说:“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并充分肯定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了事关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著作权法实施以来,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建立了一个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的版权制度法律体系。30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版权“一法六条例”以及若干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并加入了若干个重要的国际公约。

二是确立了版权行政和司法双轨保护体系。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版权保护工作制度。一方面,我国建立了版权司法保护体系,中央、省和地市均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另一方面,国家重视发挥行政保护的作用。

三是构建起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由版权保护中心、版权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构成的中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日益完善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着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重要作用。

四是形成了全民版权宣传教育的制度。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版权事件为契机,通过公益广告、巡回演讲等形式全面开展版权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在大、中、小学校里普及版权知识,全社会版权意识明显提高。

五是完善了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制。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版权合作与交流。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建立了以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合作交流为主的多边合作关系,大力发展和积极完善中美、中欧等双边版权交流、对话机制。积极参与和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等国际版权条约的制定生效。

六是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过程中,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为重点的版权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7.3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7.39%。

30年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全方位参与了中国版权事业的发展。立足于版权登记核心业务,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满足了高速增长的版权登记需求。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自1992年以来不断增长,年均增速约48%。特别是近4年来,软件登记数量年均增加达20万件,今年软件版权登记预计接近200万件。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42%。近4年登记数量年均增长40余万件,年登记作品数量超过300万件,为固化作品权属和促进版权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保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版权高质量发展,履行“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服务科技创造创新、服务文化繁荣发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服务创作人权益”职责,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的版权保障。

       [孙宝林 作者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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