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事项: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许可证件名称:印刷经营许可证
审批层级和部门: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一、具体改革举措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
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4.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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