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便民服务 > 办事指南 > 自贸区事项办理 > 正文

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初审)

发布时间:2020-06-18 11:01:00 信息来源:

  改革事项: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初审) 

  许可证件名称: 

  审批层级和部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一、具体改革举措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三、具体办事指南请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www.nppa.gov.cn)—办事服务—许可事项查阅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