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发布时间:2020-06-18 10:29:00 信息来源:
改革事项: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许可证件名称:复制经营许可证
审批层级和部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一、具体改革举措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表
2、复制单位设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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