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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14:42:00 信息来源:印刷发行处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

  为丰富农家书屋内容供给,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制定了《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现将推荐目录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录执行,落实国家标准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用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强与当地财政沟通协调,落实农家书屋工作经费,确保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开展阅读活动不少于4次、出版物配备资金不少于2000元。在农家书屋配备的出版物中,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总册数均不得低于70%,本省(区、市)出版物比例不得超过30%

  二、结合本地实际,贴近读者需求

  坚持导向正确、品类丰富,质优价廉、适农性强的出版物配备原则,重点配齐配好党的创新理论著作和通俗理论读物,配备一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题材的优秀出版物,配备一批加强疫情防控、革除滥食陋习、改善人居环境的优秀出版物,配备一批培育时代新人、帮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优秀出版物,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实际选配一定量的民文出版物。各地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地区农民群众实际需求,深入探索“百姓点单”服务模式,加大农民自主选书比例,通过新华书店城乡网点进行现场选书,通过“两微一端”等进行网上选书,推动农民群众成为出版物配备的主角,确保配备的出版物适合农民口味。

  三、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采购工作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认真研判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选书权、采购权是否下放。州市集中采购的地方,要根据各地农村文化建设的差异化和针对性需求,探索制定多套采购目录,优先、重点推荐本省入选出版物,做好出版物的选择和配备工作;选书权和采购权下放到县(市、区)的地方,要周密部署、全程指导、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以合理的图书印张价格作为依据,避免因采购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采购质量。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政府采购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坚决杜绝以捐赠图书、库存图书、旧书低劣图书充数,坚决杜绝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制品进入农家书屋。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出版物配备工作质量和水平。省新闻出版局将对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荐目录执行是否到位、配备数量是否达标、印制质量是否合格、采购程序是否规范等,对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五、其他事宜

  因《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内容较多,故不作附件印发,请自行登录“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云南省电影局”网站(http://www.ynsxwcbj.gov.cn)“通知公告”或“下载中心”栏目下载《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

  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于1130日前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并于124日前将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总结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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