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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西、上海办结多起“扫黄打非”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14 10:58:00 信息来源:“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云南

  昆明判决“1.0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期,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办结“1.0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禄劝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与前罪诈骗罪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三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四年零十三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5万元;被告人蓝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王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该案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作案工具电脑、手机、U盘等设备60余部,查处手机APP软件平台1个、系统管理后台1个、服务器链接200余个、淫秽直播平台139个、淫秽视频20744部及大量淫秽小说、图片,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昆明办结“12.18”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办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12.18”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邱某、殷某、陈某某等人在境外搭建淫秽直播平台后,招募国内人员在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直播,并通过看客在平台上充值观看、打赏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431万余元。

  

  广西

  贺州宣判一起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日,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判结一起通过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查,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黄某将从互联网上大量收集的淫秽视频存储在手机和网盘上,并通过QQ及网盘向他人贩卖淫秽视频,非法牟利2600元。

  贺州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

  日前,贺州市钟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判处被告人董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追缴被告人董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

  经查明,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董某某创建网站(链接了四个淫秽视频网站),并在QQ群发布网站消息(淫秽视频12529个)供点击免费观看(点击量1200人次),为他人在网站上发布广告获得非法盈利1800元。

 

  上海

  宝山区判决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向他人贩卖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赃证物品。

  经查,2019年1月起,被告人金某某为牟利,使用手机中的微信软件向他人贩卖淫秽视频。2019年7月5日至7月11日期间,分别贩卖给陈某某43部视频,经鉴定,其中35部属淫秽物品;贩卖给顾某38部视频,经鉴定,其中36部属淫秽视频。

  2019年7月30日,宝山公安民警将其抓获到案,并查扣手机一部。该手机中共有视频593部,经鉴定,其中362部属淫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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