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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机构年度出版计划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23 11:54:00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图书出版机构年度出版计划审批。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设立图书出版单位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设立图书出版单位的许可申请;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设定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4号)第二十条: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图书出版实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图书出版单位的年度出版计划,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办理依据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6号)第二十四条 图书出版单位实行选题论证制度、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图书重版前审读制度、稿件及图书资料归档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图书出版质量。

  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可通过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govpublic/6681.shtml 下载。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四、办件类型

  本行政许可事项办件类型为承诺件;办理方式为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系经国家批准的省内图书出版单位;

  2.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3.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4.提交材料符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1997年10月10日 新出图〔1997〕860号) 第四条规定的。

  (二)不予以许可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年度出版计划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出版单位主办、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原件

2

主办单位核发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年度出版计划的报告

原件

2

自备

3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选题简表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4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选题简表(下移选题)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5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重点选题清单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6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重大选题备案清单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7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走出去”选题简表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8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引进版权选题简表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9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跨媒体图书选题简表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10

云南省上年已出版图书统计表

原件、复印件

2

自备

  注:相关表单可在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channels/7057.shtml下载或到办理窗口领取。

  八、办结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共同审批与前置许可

  无

  十一、中介服务

  无

  十二、培训要求

  按国家新闻出版署通知组织培训。

  十三、资质资格要求

  年度出版计划符合出版单位出版资质。

  担任责任编辑人员须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具有责任编辑证书;依据为《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号令)第五十三条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37号令)第四条;由云南省新闻出版局颁发。

  十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904室省委宣传部出版处。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904室省委宣传部出版处。

  (二)受理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查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13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出版选题计划的审批。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本行政许可涉及企业商业机密,不适宜公开。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下发《关于XXX年度出版计划的批复》。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关于XXX年度出版计划的批复》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直接到省委宣传部出版处领取。

  十五、事中事后监管

  监督检查的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抽样检查、年检。

  十六、许可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904室省委宣传部出版处。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4113013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871)64113013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文件为:《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XXX年度出版计划的决定》。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昆明市广福路8号4楼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政策政策研究室。

  电话投诉:(0871)63992099;(0871)63992088。

  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政策政策研究室;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邮政编码:650228。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许可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年度出版计划办事流程示意图

 

下载: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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