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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核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4 18:42:00 信息来源: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电影制作机构制作国产电影(含动画片)的立项申请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第十三条“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电影剧本梗概或者电影剧本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将拟摄制电影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并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者颁发批准文件。具体办法由zo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

  (二)《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二十六条“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三)《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06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52号)第四条:“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广电部门),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成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属地审查)。第五条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电影局。

  四、办件类型

  本行政许可事项办件类型为承诺件;办理方式为初审并上报国家电影局终审。

  五、许可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或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二)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六、申请材料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原件 

1 

 

固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2 

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印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3 

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原件 

1 

 

本人亲笔签名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原件 

1 

 

  

5 

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原件 

1 

 

  

6 

《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原件 

1 

 

固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7 

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原件 

1 

 

固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8 

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原件 

1 

 

  

9 

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复印件 

1 

 

固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www.ynsxwcbj.gov.cn/(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下载。

  七、办结时限

  申请时限:无要求。

  受理时限:5日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806室。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

  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

  无

  (四)审批发证

  云南省电影局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电影局。国家电影局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www.chinafilm.gov.cn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全国公示发证。

  十三、许可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806室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4199731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接受申请的实施机关电话通知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

  电话投诉:(0871)63992099。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电话号码(0871)63992099;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邮编650228。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审批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十四、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省电影局网站下载(http://www.ynsxwcbj.gov.cn/—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 件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核准办事流程图

 

  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

附件列表:

57.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准办事指南.doc

附件列表: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办事指南.doc

附件列表: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核准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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