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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收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4 15:31:00 信息来源: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收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具备《复制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复制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复制管理办法》。

  三、实施机关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件类型

  本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有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名称、章程;;

  2.承接复制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复制单位;

  3.委托复制加工的产品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出版、传播的内容,不得侵害他人的著作权;

  4.委托加工的产品除样品外必须全部出口,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内地销售、传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六、申请材料

  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收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增项

到期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依据

备注

 

1

申请书,载明下列内容:复制产品名称、载体形式、数量、合同号或订单号、复制企业名称、配套出口产品名称、出口的国家或地区、出境地点等

原件

纸质

2

 

 

 

 

 

 

 

2

申请复制产品清单

复印件

纸质

2

 

 

 

 

 

 

 

3

委托复制产品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和委托复制授权书

复印件

纸质

2

 

 

 

 

 

 

 

4

复制企业与委托方或境外客户签订的委托复制合同书

原件

纸质

2

 

 

 

 

 

 

 

5

样品一份,特殊的载体或格式需提供相应的播放或解读设备

复印件

纸质

2

 

 

 

 

 

 

 

6

委托企业、复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纸质

2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资质资格要求

  见申请材料目录。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传媒监管处(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909室);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11路、120路等公交车到环城西路站下车即到。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省局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省局批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

  (五)事中事后监管

  年检年审:按照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规定进行年检年审。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909室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4199683。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871)64199683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909室。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初审决定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收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办事流程图

 

 

 

附件列表:

云南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1).docx

附件列表:

案件投诉流程图.docx

附件列表:

年度出版计划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doc

年度出版计划审批业务手册1.docx

图书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许可办事指南简版.doc

云南省图书出版计划相关表格.doc

附件列表:

图书出版单位重大选题备案初审办事指南简版.doc

图书出版单位重大选题备案初审办事指南完整版.doc

重大选题备案初审办事指南.doc

重大选题备案初审相关表格.doc

重大选题备案初审业务手册.doc

附件列表:

音像电子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初审办事指南(简版)1.doc

音像电子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初审办事指南(完整版).doc

音像电子重大选题备案的业务手册 (1).doc

附件列表:

21.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收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审批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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