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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0-04-23 10:35:00 信息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4月22日北京报道: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届时,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现行著作权法是1990年9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1年、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正,规定了我国著作权保护领域基本制度,对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保护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化,著作权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通过修改完善著作权法予以解决。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根据实践发展需要修改有关概念表述,新增有关制度措施,以适应新技术发展和应用对著作权立法的新要求,解决现行法律规定难以涵盖新事物、适应新形势等问题。

  二是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处和追责力度。对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是加强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衔接,对有关表述作了修改完善。

  同时,为落实我国近年来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义务,修正案草案还明确了出租权的对象、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完善了有关作品合理使用和表演者权利的规定,并增加规定了录音制作者的广播获酬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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